◆ 我以為愛一個人首先要能給她幸福,我發誓不會象父親一樣讓愛他的母親流淚.所以我放棄了曾經愛過我的人,那時候我不敢確定自己是否能給她幸福.當我有自信給我愛的人幸福時,我愛的人在那里?那個清秀單純的少年在那里?已經變成一個目光冷漠(內心還是火熱的)的胖子,我曾經向往的愛情在那里?我那沒有開始就結束的婚姻更象一單尋求利益平衡的交易.
我真的累了,倦了,難道我這么多年的努力其實全錯了?我在遭遇愛情時去追求物質,在擁有物質去追尋愛情,我真的犯了方向性的錯誤?我好迷惘!
我理解女生們對家(房子)的要求.可是我心靈一直在漂,我不想在這冷漠的鋼鐵叢林生活,但現在卻要在這里找自己想要的.如果有一天我有能力可以不再為金錢煩惱了,我會回到我寧靜的老家蓋個我自己想要的房子,和愛人一起過農耕生活(只是把它做為運動方式,沒有收成不會餓死,哈哈,我從沒有做個農活,信不信.)但要有車,只要我想,我可以隨時享受城市便利.這是我向往的生活,我會努力,而且離目...